被告了怎麼辦(民事、家事訴訟篇)

人的一生中很少上法院,這篇文章在說明當你如果被告時要怎麼辦。

一般人去法院的機率不高,大家都是沒經驗,而人生總會有個第一次,這篇文章就是要告訴你,在民事訴訟被告的時候,會遇到什麼事情,而你該怎麼做。

一、你怎麼確定你被告了

一般的民事或是家事訴訟,在你收到以下文件,就是你被告了,包含:開庭通知書、民事或家事起訴狀及相關注意事項。只要信封是法院寄來的,就一定要注意,而很多資產管理公司都會寄出類似警告信、提起訴訟狀等信件(用意就是來嚇嚇你),這種都不是法院寄的,請認清只有我國最大糾紛處理公司「法院」的信件,才是被告了

二、去法院前要準備的事情

(一)看清楚開庭通知

仔細看開庭通知書,確認通知單的「開庭時間」、「應到處所」,有的縣市因為管轄的地區太大,有好幾個法院,很多人會因此跑錯地方,記得把你的時間空下來準備出庭。而開庭通知書上也會有「案由」及「當事人姓名」,就可以知道是誰告你,大概為了什麼事情。

(二)確認被告的內容

法院的信裡面會包含民事或家事起訴狀,就算看不懂很正常,有時因為格式過於專業,一般人無法完全理解他的意思;有時則是對方自己不知道在寫什麼(對方亂寫的情況也不少),看不懂時請找專業律師諮詢幫你看(切莫找鄰居、朋友,他們有時會錯意,最終受害的、賠錢的還是你)。最後,在知道自己被告什麼之後,可以在開庭前:1、先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2、想一下法院可以幫你調查什麼有利的證據;3、撰寫答辯狀(非必要,但如果要寫,請小心注意內容,畢竟這個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效力)。

大家沒去過法院,難免會感到壓力大(當然這張不是我國法院,我國法院沒那麼美)

三、開庭當天去法院要幹嘛

(一)帶好文件提早到場

開庭當天需要帶著身分證等證件及開庭通知書(非必要)去法院,最好提早二十分鐘到,以防跑錯地方或是有任何意外事故發生(例如:塞車、找不到車位,如果會遲到,可以打開庭通知書上面的電話,先跟法院說)。進法院後,因為你是第一次來,請直接問服務人員你應該怎麼去(這時開庭通知書就派上用場了),畢竟有的法院不小,且標示不清,人處在不熟悉的環境會更加緊張,有服務人員告知開庭的地方,你會更加安心。

到了法庭外面,先拿出身分證件報到,如果沒有帶身分證件(那你來幹嘛),也沒關係,跟報到處的人說你是誰就好,他們就會幫你報到,而現在很多法院都已經開始使用全自動化報到機器,這時如果你沒帶身分證或是開庭通知書,那真的就只能洽詢旁邊的服務人員了。

(二)開庭會被問什麼

輪到你的時候,法庭裡的「錄事」(通常坐在書記官旁邊的人)會引導你坐在「被告席」,在開庭後,法官第一次會問你的問題(第二次開始會省略很多,直接進入重點)是:1、人別訊問(確定你的基本資料以及你是本人)、2、答辯聲明(法官問原告「訴之聲明」後會詢問你,「答辯聲明」是指你希望法官怎麼判決,一般來說,都是:「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原告負擔」,而會依據原告所提的事項而可能會增加答辯內容)、3、答辯的理由(就是「你為什麼不同意原告的請求」,4、「你有什麼證據」,如果你有開庭前一周提出答辯狀,法官可能可以預先看,這樣法官就會更進入狀況)、5、聲請調查證據(你有什麼證據是法院需要調查的,例如:請法院跟其他公私單位調文件或是詢問、請法院傳證人到庭詢問)。

如果法院認為你們聲請調查或事前所提的證據跟這案子有關連性且可以證明你所主張的,就會再開下一次庭,如果有傳證人,請準備好問證人的問題;如果是請法院發函詢問或是調文件,那在下次開庭前兩周要問一下書記官有沒有資料,可以提前閱卷,並針對資料提出書面意見。

四、什麼時候這個案件會結束

在你們都表示完自己的意見後,也沒有證據要調查了,法院就不會再訂庭期,他們會直接訂一個判決日期,判決日期可以不到場,也可以到場聆聽,這時你的第一次被告就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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