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雜談】暫時保護令真的要抗告嗎?相對人抗告了,要花時間答辯嗎?

一、暫時保護令是什麼?

保護令是為了確保聲請人不再遭受家庭暴力,而帶有警告加害者效果的法院裁定,違反將有刑事懲罰,種類包含: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而我們一般在聲請後,不需要太多證據,通常也不會開庭,多數法院會盡快核發暫時保護令;在核發暫時保護令後,接下來法院就會針對你們之間的家暴糾紛,開啟通常保護令程序(就是要開庭調查啦。)

二、相對人需要就暫時保護令抗告嗎?

原則上不建議,因為花時間又沒意義,理由如下:

(一)提出抗告並不會中止暫時保護令的效力:暫時保護令在核發後,就算你提出抗告,他還是有效的,不會因為你抗告就中止他的效力。
(二)通常保護令的核發與否直接影響暫時保護令的效力,如果通常保護令核發了,依法暫時保護令將失其效力,那暫時保護令的抗告程序將無任何意義可言,只是白白浪費時間。
(三)暫時保護令的抗告程序需要開庭調查,來決定那個抗告有無理由,但有時候開庭的時間可能比通常保護令的調查時間還晚,導致於通常保護令都核發了,暫時保護令抗告結果都還沒出來的狀況

基於以上的理由,如果對於暫時保護令的事實有疑問,不要浪費時間抗告,建議你還是好好準備接下來通常保護令的調查程序吧。

三、聲請人需要針對抗告提出答辯嗎?

原則上,本人覺得不需要浪費時間答辯,但是如果你會害怕有不利結果,你可以簡單的將抗告答辯寫一兩頁給法院,就暫時保護令的抗告請 「關心但不擔心」 。因為通常保護令程序才是你的主戰場,這個程序才是決定未來保護令的內容,而且在通常保護令核發後,暫時保護令將自動失效,所以你該關注在通常保護令上,才能確保你能妥善受保障。

以上,是關於暫時保護令抗告與否的建議,如果想進一步的了解更多,請再與我預約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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