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遺囑要怎麼寫?

自書遺囑怎麼寫?要寫什麼?

最近有親人過世,前陣子也幫人家看了遺囑,但遺囑不是隨便寫寫就好,他有一定的法定格式,沒寫清楚可是沒有任何效力,以下做些說明供大家參考:

一、遺囑的種類:

遺囑分成五種(民法第1189條),包含自書遺囑(就是自己寫的遺囑)、代筆遺囑(請人家幫你寫的遺囑)、公證遺囑(請公證人幫你公證)、密封遺囑(公證人幫保管,很麻煩的)、口授遺囑(生命危急或是特殊狀況才可以做的)。

二、自書遺囑的要件:

(一)要被繼承人自己手寫遺囑全部文字(我想到就累)。

(二)要寫年、月、日。

(三)要親自簽名

(四)其實有個隱藏要件,就是你的遺囑要有分錢的內容,沒有關於你的遺產和繼承權問題,那只是遺書(例如:麥迪遜之橋)。

三、如果有以上要件沒達成,那效果是?

很簡單,就是無效,沒意義。你自己想寫遺囑,就是希望遺產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來分配,不希望後世子孫吵吵鬧鬧,所以既然要做遺囑,請找公證人、律師指導,不然到時不合規定,成為無效遺囑,那也就無法達成你生前的心願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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