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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

【釋疑】夫妻分居三年可以離婚成功嗎?

分居久了一定可以離婚嗎?

先說結論:不一定,分居多久不是重點,分居的理由、整體情況才是能不能裁判離婚的關鍵。

當律師那麼久很常聽到客人來問的幾個「都市傳說」,關於離婚,最常聽到的就是這個,到底分居多久可以裁判離婚成功?有聽過「三年」、「半年」,但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你看了裁判離婚的法定十種事由,跟分居這件事情比較有關的應該是「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但所謂的惡意遺棄他方,除了必須是離家者有違背同居義務的客觀事實外,主觀上也必須有拒絕同居的意思外,並沒有限制說要遺棄多久才可以裁判離婚,所以法條裡是沒有規定時間長短的。

而實務上就分居許久最後裁判離婚成功,多是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前項以外的重大事由來做法條依據,就這個條文來說,法院會看的除了兩人分居的時間外,還注重分居的理由(例如:是因為什麼原因分居、是否合理、誰的錯才導致分居)及兩人婚姻之整理狀況(例如:分居後的狀況、有沒有維持婚姻關係的意思),所以分居很久不是必定可以裁判離婚的,請不要再相信這種沒有依據的謠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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