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11號 9樓之5
02-7709-5229 #08
花蓮
花蓮市府前路104號3樓之1
03-822-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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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實務上,法院於決定親權之分配,要把孩子分給爸爸或是媽媽有各種不同的原則考量,其中一項很有名的就是所謂的「幼兒從母原則」,意思是如果未成年子女還年幼,理論上因為多由母親照顧,所以親權的分配應以母親為優先。
聽起來很有道理對吧?
但是事實上這個原則有很多的問題,理由如下:
那這個原則該怎麼辦呢?
最終親權的歸屬還是該回到「子女最佳利益」,而並非父母之傳統家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