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

【小問題】公訴罪和告訴乃論有什麼不一樣

什麼叫做告訴乃論?

老話一句,刑事上只有告訴乃論還有非告訴乃論兩種(其實根本沒有公訴罪!!!!!!!)

刑法的罪名分成兩種,一種是「告訴乃論」,另外一種則是「非告訴乃論」。「告訴乃論」是指當犯罪發生後,有告訴權的人(通常是被害人或是家屬)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告訴(就是表示你要告他),國家才會開始調查並追究責任,不然國家最多只調查,而不會有任何結果;「非告訴乃論」則跟前面不同,當偵查機關知悉有犯罪發生時,國家就會開始調查並追究,而不論是否有人提出告訴(這就是一般人說的公訴罪,但法律上沒這個詞啦)

前者,需要告訴人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例如:傷害罪、毀損罪,而在法院第一審言詞辯論結束前都可以撤回;後者,例如:侵占罪、妨害性自主,就算和解了,被害人同意不追究,國家還是會處理你(?),但如果跟被害人和解,法院或是檢察官還是會把犯後態度良好作為處理你的考量的。

簡單說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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